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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4-30

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项目法人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建机构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苏锡通园区2023—2024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南通苏锡通园区。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以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的基础设施工程总勘察设计费用满59万元为限。年度工程总规模约400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59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

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岩土勘察、管线勘察等、概算编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2.4合同期限及设计周期:

2.4.1本项目合同期限: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以中标通知书上所示日期为准)起至委托人委托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的基础设施工程总勘察设计费用满59万元止。

2.4.2设计周期由委托人根据具体委托设计项目确定。

2.4.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此外,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各12份(包括电子版)。

2.4.4中标单位按照约定对整个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报告成果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具备的资质须满足本项目设计及勘察的相应招标资质要求。

3.2投标申请人业绩: 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上显示的金额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的项目须提供)、设计合同。

注:1、勘察设计业绩须为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勘察的设计业绩。2、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中须能明确体现包含勘察。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勘察)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市政或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6

1名道路专业设计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结构专业设计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景观绿化专业设计人员需具备景观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景观绿化专业包含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建筑、古建筑园林、绿化景观等类似相关专业);1名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表中人员除勘察人员可为勘察单位正式人员外,其他人员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

3.4本项目拟派所有(勘察)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人员可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的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为拟派(勘察)设计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监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3)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5)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7)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如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本招标项目仅接受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的分工和职责;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标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人员社保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办理电子CA,客服电话:025-86338783;025-66007915)。

5.3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获取。

5.4 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额:壹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保单、保函。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6.3投标保证金递交: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保单、保函原件无须递交给招标人,但须将银行汇票、保单、保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4时。

7.2 地点: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stpac.gov.cn/)上发布。

10、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分:满分40分。

报价分:满分60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分及报价分评审。

2.3.2

商务分评审:满分40分

企业业绩

(满分8分)

自2019年5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40万元(含)及以上或投资额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8分;

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扫描件、②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设计的市政道路工程性质的,须另行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或由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注:

1、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按高分计取,不重复计分。

2、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设计的市政道路工程性质,不能明确体现的,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仍不能明确体现的,该业绩不予评分。

3、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设计合同金额(两者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上签订金额为准),不能明确体现设计合同金额的,该业绩不以设计合同金额进行评分。

4、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工程投资金额(两者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上的工程投资金额为准),不能明确体现的,须提供相关批复文件,相关批复文件中仍不能明确体现的,该业绩不以工程投资金额进行评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满分12分)

自2019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40万元(含)及以上或投资额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最多得12分;

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扫描件、②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设计的市政道路工程性质的,须另行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或由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注:

1、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按高分计取,不重复计分。

2、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设计的市政道路工程性质,不能明确体现的,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仍不能明确体现的,该业绩不予评分。

3、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两者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上姓名为准),不能明确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该业绩不予评分。

4、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设计合同金额(两者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上签订金额为准),不能明确体现设计合同金额的,该业绩不以设计合同金额进行评分。

5、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须能明确体现工程投资金额(两者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上的工程投资金额为准),不能明确体现的,须提供相关批复文件,相关批复文件中仍不能明确体现的,该业绩不以工程投资金额进行评分。

人员配备

(满分12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派各专业人员(共5人)(不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勘察专业人员)(参与评分的各专业人员须与资格审查人员一致,不一致的人员不予评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

①道路专业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的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 2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③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④景观绿化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景观绿化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景观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以下专业可视为景观绿化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建筑、古建筑园林、绿化景观等相关类似专业。

(2)若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须另行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提供的前述资料中仍不能体现专业或体现的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⑤造价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须提供:参与评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与评分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

1、本评分项最高得12分。

2、参与评分的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和各专业人员(共5人)须与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一致,不一致的人员及多报的人员均不予评分。

3、所有参与评分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所有注册类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4、上述拟派项目组成员在合同履行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规模及实力

(满分8分)

自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发文上载明的日期为准,两者不一致时以发文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市政公用类设计项目获得过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得 1 分,省级(或直辖市)优奖项的得 3 分,国优奖项的得 5 分;

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获奖证书或发文;施工合同、施工类获奖证书或发文等与评审项相关的资料;

注:

1、本项所述奖项仅认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市政公用类设计项目获得的设计类奖项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项目获得的施工类奖项,其他均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同时获得设计类奖项和施工类奖项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3、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本评分项最高得8分。

5、本评审项提供的证明资料中须能明确体现出获奖的设计类项目或施工类项目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市政公用类项目,不能明确体现的,不予评分。

6、以施工类奖项评审的,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施工类获奖证书或发文,前述三项资料中的项目名称须相同,项目名称不相同的不予评分。

2.3.3

报价分评审

(满分60分)

一、有效报价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率设固定费率招标控制最高限价为1.6%,固定投标费率小于等于1.6%的为有效报价,固定投标费率大于1.6%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二、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平均值×K,K值在投标文件导入后资格审查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基准价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2位小数。

当有效投标单位大于5家时,在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均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注:有多个相同的最高报价(最低报价)时,仅去掉其中一个价格,保留其他价格。】;当有效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含5家),各有效投标报价直接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三、投标报价得分:

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报价每上浮1%,在60分基础上扣0.3分;有效报价每下浮1%,在60分基础上扣0.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3.4

定标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最终总得分=商务分+报价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最高分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项目最终确定前两名为中标人。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或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人员证书等),电子投标文件中有节点可从诚信库导入的,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无节点可从诚信库导入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节点和“商务分评审相关资料”节点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投标人需要在企业诚信库更新的备案材料请务必及时更新。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1号楼4楼

 

招标人 :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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