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要求,请涉及附件产品的生产企业按企业承诺整改的价格办理降价,于2024年2月19日14:30前完成。药品按照办事指南《7.中标药品降价办理须知》办理;耗材按照办事指南《10.
(略)产品降价办理须知》办理。
技术支持电话:
(略)3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
(略)
相关附件附件一: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更多动态微信: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孙荣华 |
电话:15256090113 |
微信:15395092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