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管道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二次供水设施安装工程项目答疑
各投标人:
湖州市管道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二次供水设施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zgq202312127)答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14页中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③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符合竞包人须知前附表 9.1 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1 人 1 岗,不得兼任” 问:此处应当理解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提供职称证书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还是项目技术负责人仅需提供职称证书,另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且两者非同一人,请明确。
回复:项目技术负责人仅需提供职称证书,另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且两者非同一人
2、招标文件中无《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拟建的项目的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愿意参加贵方拟建的后面是不是需要填写项目名称?是否存在漏了下划线?
回复:《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声明书》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不需要增加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P63页有关本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的描述为“详见附件《湖州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实施办法》(2021 修订)”实际交易文件下载中无附件,HZCQZF格式中也无清单,请提供。
回复:具体详见附件,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本次变更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湖州市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