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建设工程安全评估项目答疑澄清公示
各竞包单位:
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建设工程安全评估项目(项目编号hzgq202312298)答疑文件内容如下:
问题1:发包文件P20页的“2.2.2技术文件评定”条款中的“投标人自2018年1月起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6分,最高得30分;”。是否只要是2018年1月以后签订的任何类型的安评合同都算类似业绩?
答:只要是2018年1月以后签订的任何类型的安评合同都算类似业绩。
问题2:发包文件P33页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的“担任项目负责人理工程师年限”书写错误,是否应该改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答:现已对发包文件中该项内容调整为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问题3:发包文件中部分时间节点为2023年是否错误需要调整?
答:现对截止时间进行调整改为2024年1月12日14时00分,其他时间节点调整详见发包文件。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浔浔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