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北京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1层F1-09、1层F1-55、1层F1-56、3层F3-65、3层F3-66、3层F3-68、3层F3-69房产转让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5-27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略)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940.74套内建筑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使用期限以实际情况为准
权利性质商业房产类型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所在层数1层3间,3层4间
房屋户型以实际情况为准房屋朝向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3层4间租赁期限至2037年9月30日,1层1间租赁期限至2028年8月25日,1层另2间闲置。装修情况部分装修,部分毛坯
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以实际情况为准
(略)X京房权证朝字第76751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2183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21828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21832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752688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21833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608447号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北京四环附近。
1层3间、面积1106.65平方米商业用房属于独立临街旺铺;3层4间、面积1834.09平方米商业用房适合整体运营,易租赁且租赁期限稳定,租金可观。
其他情况(1)转让标的是否存在限购政策,需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未了解当地限购政策而导致无法过户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转让方通过《抵债协议》取得对转让标的的处置权,目前转让标的产权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的风险,可能不具备过户条件,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房屋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转移登记风险由竞买人自担。
(3)转让标的变更产权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有“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前述“税费”和“费用”包含法律规定的应由出卖方和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有费用),若转让标的需先行办理产权证至转让方名下,再由转让方变更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也需承担因上述变更而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所有费用。转让标的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转让标的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其中5处房产,现对外租赁,其中3层4处租赁房产租期于2037年9月30日届满,1层1处租赁房产租期于2028年8月25日届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竞买成功,竞买人需继续承继原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自竞买人与转让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的租金由竞买人收取,请竞买人自行尽调了解。
(5)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资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该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情况评估价(万元)9185.22
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16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同意将持有的位(略)院1层F1-09、1层F1-55、1层F1-56、3层F3-65、3层F3-66、3层F3-68、3层F3-(略)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转让相关事宜。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但转让的实物资产可能存在现存、潜在的风险和瑕疵,需要受让方在受让前充分尽调和了解,如受让则代表受让方接受受让资产的现状以及自愿承受未来潜在的投资、受让风险。
2、转让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转让方就转让事项通知及征询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并确保在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略)
4、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略)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转让标的未成交,(略)不收取交易服务费;转让标的成交,(略)自行向竞买人收取。
7、标的转让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
8、转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通知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房产已出租的情况)
9、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略)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略)董事会
(略)
特别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缴纳保证金前自行尽调,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行内催告仍未履行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地产面积以转让方提供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规划、土地等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地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4、(略)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等责任。
5、允许联合受让,联合体成员共同具备受让方资格条件即视为具备受让方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应签署联合购买协议,并指定受让业务办理方。
6、享有优先受让权的承租方,须再公告期内报名并缴纳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的视作放弃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协商确定租赁承接及腾退事宜。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略)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略)的观点和立场。(略)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略)指定账户。(适用于设置交易保证金项目)
3、若信息公告((略)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4、(略)支付交易服务费。
5、(略)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略)指定账户,(略)收到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略)将价款转付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7、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8、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9、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0、(略)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略)(略)审核的电子档材料保持一致。
11房产转让适用: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2)标的对应土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签署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意向受让方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高经理:(略)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注册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截止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略)
4、保证金交纳账户:根据公告约定执行
5、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略)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略)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略)的;
(4)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资产交接的;
(5)故意提供虚假、(略)损失的;
(6)通过获取:(略)
(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略)交易规则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6、处置方法:
(1)如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分期首付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交易双方没有约定交易保证金使用方式:(略)
(3)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4)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中心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部分的交易保证金;
(5)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时,非由意向受让方导致的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事项,(略)申请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自由报价期自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至11时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受让方按照相关合同缴纳服务费。
附件下载实物、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略)银联大厦13层
其他特别提示: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略)的观点和立场。股
(略)未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
声明和保证。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略)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查看原文实物、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