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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西路183号融创城三期B#33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融创城三期B#33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融创城三期B#33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4日10时至2024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2、(略)填写的地址:(略)
3、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4、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略)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竞买人竞买成功的,应当在本院送达成交裁定前向本院提交其自申请参加竞拍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以及竞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仍违规参拍进而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等相应后果的,竞买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具备法定的代理人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6、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人条件)代为竞买、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略),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买、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人活动视为参买人本人行为。委托关系成立前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一、联系方式:(略)
1、咨询电话:张先生,(略)
二、拍卖标的:
(略)融创城三期B#33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该车位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
1、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书,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所产生的纠纷法院不予处理,法院仅负责标的房产的实物交付,(略)入住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3、该标的户籍信息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或处理;
4、(略)融创城三期B#33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车位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5、标的物为车位使用权,不涉及过户事宜,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如涉及到该车位的物业费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7、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9、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0、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
11、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有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可能导致拍卖中止或者标的物暂时不能交付买受人,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评估总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加幅度:35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张先生,咨询联系电话:(略)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一、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四、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略)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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