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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永福西约142号603房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地址:(略)
挂牌价格:2500.00元/月/总面积
面积:69.95㎡
发布时间:(略)
租赁期限:6年
出租用途: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略),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略)(略)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略)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空置(略)域:(略)特色:
免租期限: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证载用途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二)租赁期限为1-6年,无免租期。(三)(略)公示10日后接受承租方报名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住宅物业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附件材料)(以下称《租赁合同》)。(四)租金按一个月为一期进行结算,第一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租金按1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五)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金额相当于首年2个月租金合计成交价格的履约保证金。(六)出租面积按此出租面积,若实测面积与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和证载用途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作非居住用途使用,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居住。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分租、出借。(九)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双方办理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十)如出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60日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租赁行为,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租金无息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回。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附件材料租赁合同(住宅模板)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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