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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精神病福利院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结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略)审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略)精神病福利院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结算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ZKSC-(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需求:(略)精神病福利院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结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基本费折扣最高限价:参照陕价行发〔2014〕88号费用标准的50%
效益费折扣最高限价:参照陕价行发〔2014〕88号费用标准的50%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专业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略)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来任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注:新成立的企业以各项资质取得后的时间计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略)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略)
方式:(略)
售价:300元
注: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法人投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略)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略)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4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2、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略)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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