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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关于阿克苏市水韵明珠文沁阁3号楼4单元2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阿克苏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新疆 - 阿克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新疆维吾尔(略)(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6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4年6月2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法院账户名:阿(略)人民法院,(略)址:(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阿(略)
评估价:370,370元,单价为:(略)/㎡,起拍价:370,37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可能存在拖欠的税费、水电气、供热费、物业欠费等费用;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过户过程中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辅拍机构均不承担一切责任。
本标的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事宜请联系拍卖辅助),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1、(略)上付款方式:(略)
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金、保证金、竞拍价格较高的。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help-(略)?pageId=132&language=zh
3、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略)址:https://(略)_notice/(略).htm?spm=a213(略).2.a85d644d6V3Ebk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略)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7-(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全国统一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2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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