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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复烤厂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潍坊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山东 - 潍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诸城复烤厂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略):FZC-F-1-24-018/WED(略)
项目所(略):山东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诸城复烤厂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67万元,(略)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企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诸城复烤厂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诸城复烤厂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自开标之日前6个月(不含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略)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略)(略);单位:(略)
9.(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0.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在“(略)”的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1.采购活动廉洁要求11.1.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1.2.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一)行贿供应商;(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1.3、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1.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略)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1.5.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略)
11.6.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二)降低采购份额;(三)缩短服务期限;(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1.7.“(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内容。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05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招标人:(略)
2.招标代理:(略)
3.项目名称:(略)
4.(略)
(1)招标人:(略)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服务期限为3年;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期望服务期限为3年。后续两年由招标人:(略)
6.实施地点:(略)
7.项目主要内容:企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总预算为14.67万元(含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每年投保金额不超过控制价4.89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三年。投标单位:(略)
范围:1.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一个标段,不得对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自开标之日前6个月(不含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略)
(1)投标人和招标人:(略)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略)(略);单位:(略)
9.(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0.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在“(略)”的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1.采购活动廉洁要求11.1.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1.2.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一)行贿供应商;(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1.3、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1.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略)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1.5.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略)
11.6.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1.7.“(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内容。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05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2.在线报名第一步:(略)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链接(hhttp://(略))投标人选择对应的报名项目,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第二步: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略)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略)
5.招标代理:(略)
节假日除外)。
6.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代理:(略)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2.开标地点:(略)
七、(略)(略)(略)上发布。
八、(略)诸城复烤厂。
九、联系方式:(略)
孙庆健
联系人:(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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