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小学教育集团幕府分校(原五塘小学)建设项目前期房屋拆除和场地平整项目JSZC-320106-YDGC-C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获取:
(略)
一、
(略):JSZC-320106-YDGC-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1.69672万元
采购需求:
(略)小学教育集团幕府分校(原五塘小学)建设项目前期房屋拆除和场地平整项目。本项目待拆除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
(略)
3.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
(略):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
(略)、
(略)、
(略)上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
(略)、
(略)、
(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
(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有关规定,凡在南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
(略)”(https://
(略))或“信用南京”(
(略).cn)主页“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
(略)”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
(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略)(略)”在线打印其“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
(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要求提供《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略)
7.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6采购人:
(略)
7.7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盖章后扫描件,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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