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略)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浙0110破3号之一
(略)破产清算后,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已查明,截至2024年5月13日,
(略)的资产明显小于负债。为此,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略)破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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