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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肉类等)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祖堂山精神病院((略)祖堂山社会福利院)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肉类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00-JCE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为建立(略)祖堂山精神病院((略)祖堂山社会福利院)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仅销售预包装)。(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3.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2.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供应商获取:(略)
(2)(略)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略)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略)“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4)(略)站首页“(略)”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略)(工作时间:09:3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略)-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略)转0。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略)
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5、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略)
6、(略)(略)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8.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略)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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