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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集团因公出访美国、巴西考察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5-1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征集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略)JT-2024-ZN-FGCFW-022
征集开始时间(略):00征集结束时间(略):00
预计采购时间2024-05
(略)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应征项目需求为甲方(甲方1:(略)、甲方2:(略))代为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餐饮、签证、保险等服务。总人数为3人(甲方1:高管1名、中层1名;甲方2:中层1名),时间为9天。具体行程安排如下:第1天:深圳-香港-美国旧金山第2天:参加“中(略)对话活动”;前往洛杉矶第3天:调研长滩港、洛杉矶港第4天:美国洛杉矶-巴西圣保罗第5天:(略);巴西圣保罗-萨尔瓦多第6天:调研比亚迪巴西工厂、福特汽车专用运输码头;巴西萨尔瓦多-里约热内卢第7天:调研里约热内卢港及里约巴西码头第8天:巴西里约热内卢-香港第9天:香港返回深圳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为政府或企业等提供因公出访考察服务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关键页或甲方证明复印件)。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一、提交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近三年为政府或企业等提供因公出访考察服务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关键页或甲方证明复印件)。三、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风险与保障等。四、针对本次出访服务的报价(含税)以上材料需加盖应征人公章。
特别声明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略)“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因公出访服务费报价应低于9万元。
项目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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