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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审计咨询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5-18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2024、(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QSZB-Z(F)-B24153(CS)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18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1.标项一、二兼投不兼中:考虑到两个标项内容间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2.供应商可参加以上标项的投标、评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只能以一种身份(如:独立供应商或固定联合体(指固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固定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各标项的投标;根据开标及评标顺序(1.标项一、2.标项二),前一标项中已获得经评标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在后续标项中投标的,不再获得成交候选人资格。说明:同时参加各标项的投标人如是已评审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可参与后续标项评审,但不作为有效响应供应
标项二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1.标项一、二兼投不兼中:考虑到两个标项内容间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2.供应商可参加以上标项的投标、评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只能以一种身份(如:独立供应商或固定联合体(指固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固定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各标项的投标;根据开标及评标顺序(1.标项一、2.标项二),前一标项中已获得经评标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在后续标项中投标的,不再获得成交候选人资格。说明:同时参加各标项的投标人如是已评审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可参与后续标项评审,但不作为有效响应供应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该项目由采购人:(略)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略)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CA问题联系电话:(略)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略),QSZB-Z(F)-B24153(CS),经济,2024、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审计咨询服务,[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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