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田径场灯光设施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FGZ00871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略)田径场灯光设施维修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略):2024BFFGZ00871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略)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略)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招标文件“(略)项目经理:(略)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业绩((略)景观照明项目);
(2)单个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其中包含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施工内容((略)景观照明内容)。”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略)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变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业绩((略)景观照明项目);
(2)单个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其中包含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施工内容((略)景观照明内容)。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得4分,满分8分。
注: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
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略)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本项目业绩均要求公共建筑照明工程业绩,(略)(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否能参与此次投标?此项要求可否更改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略)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略)田径场灯光设施维修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对于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有如下描述:“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公司资质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包范围完全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范围,(略)将资质要求调整为“建筑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便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予增加。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仅要求专业承包资质,排斥了具有更加完备管理体系和施工技术水平的总承包资质企业。
请求澄清:建议投标人资质要求更正为“具备有效的机电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予增加。
4.投标人业绩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门槛及加分项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业绩((略)景观照明项目)。”
请求澄清: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业绩内容或清单包含照明相关内容,是否属于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5.在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略)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问:因为这类项目是照明亮化类似的工程项目,(略)(略)照明资质,请问能否参与投标?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6.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略)
请问:按照招标法规定,奖项不能作为作为打分标准,参照以下安徽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公布文件,此项打分是否能取消?
答:不能取消,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设置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09:30”,现延期到“2024年5月30日9:30”;招标文件获取:(略)
2.开标地点:(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7;(略)
2024年5月16日
附件:2024BFFGZ00871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2024BFFGZ00871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