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福建
(略))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
(略)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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