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王莹等20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蔡琬娟等57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柴杨懿等29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7日起至5月24日止,共7天。
2.受理部门:
(略)教育局。
3.联系电话:
(略)
4.电子邮箱:
(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略)
附件:
(略)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拟认定名单
(略)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关于
(略)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拟认定结果公示--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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