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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金融特派员方案(试行)》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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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略)
为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企业,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现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研究制定了《(略)科技金融特派员方案(试行)》。现将《(略)科技金融特派员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科学技术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科技金融特派员工作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企业,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更好的促进金融资源向生产力转化,特制订(略)科技金融特派员工作方案(试行)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以科技金融特派员等形式赋能科技创新,(略)科技创新及其产业提供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支持补短板、锻长板,助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不断提(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
(二)工作原则
重在解难题办实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金融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应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本质,并运用科技和金融知识来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略)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企业的需求和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科技金融服务。诚心诚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坚决杜绝走过场、一阵风、做表面文章。
充分尊重企业诉求。倡导企业“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积极响应企业的诉求,提供精准服务,服务到位不越位。坚持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各类科技和金融资源,(略)。特派员需要积极寻求与各方的合作,整合优势资源,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工作目标
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特派员应积极搭建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之间的桥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深入了解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需求,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方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速科技创新进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特派员要关注金融服务流程的优化和创新,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引入先进的金融科技手段,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支(略)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特派员需积极响(略)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结(略)特色和产业优势,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方案。通过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和领域倾斜,促(略)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特派员要负责宣传和解读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动向和优惠措施,提高政策利用效率和效果。培育科技金融生态环境。特派员应致力于培育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加强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以及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包容性。二、服务范围
主要针(略)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科技型企业。
三、工作任务
科技金融特派员要当好“服务员”“宣传员”和“参谋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略)(略)服务
特派员要深(略)(略)(略)科技局管理部门建立结对合作关系,形成服务团队,批量进入企业开展实地服务,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
(二)政策宣传与解读
特派员要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科技、金融政策,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编制政策手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等方式:(略)
(三)专业金融知识培训
特派员要针对企业在投融资、贷款申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短板组织专业金融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金融素养,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精准服务企业
特派员采取“一对一服务企业”的方式:(略)
(五)搭建沟通桥梁
特派员要积极搭建企业与政府、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略)演活动,引导企业进入粤港澳(略)等发展高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发展空间。
四、职责分工
(一)(略)科技局管理部门
市、县区(略)科技部门负责做好科技政策制定、规划引领和协调服务工作,为特派员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指导,推动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
(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略)财政局(市金融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略)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做好金融政策指导、金融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三)各级银行保险机构
1.各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具体的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应明确具体落实科室,负责科技金融特派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确保特派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银行保险机构每年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派特派员,选派的特派员要具有金融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确保特派员队伍质量。
3.各银行保险机构负责整理、收集、汇总各自选派的特派员工作情况,定期报(略)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并根据科技金融工作任务,对本单位:(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略)科技局、(略)财政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等部门建立(略)科技金融工作小组,指(略)特派员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级银行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金融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培育扶持科技型企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推(略)科技金融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时间节点
(略)科技金融特派员方案(试行)开展时间:2024年5月——2025年5月。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每季(略)本级科技局上报特派员工作情况,包括特派员入企业数、放贷企业、贷款额度等详细数据、表单等,(略)本级科技局对特派员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并报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略)科技局、(略)财政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做好组织、总结工作。
(四)强化激励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将特派员工作纳入个人成长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特派员给予表扬和奖励,激发特派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略)科技局、(略)财政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将每年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对在特派员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略)
(五)营造发展环境
通过特派员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政银企”之间的协同沟通,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从政策、资金、人才和创新等多方面入手,构(略),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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