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黔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略)执法事项名称:(略)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略)
2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略))附件2第20项。(略)住建窗口
3燃气经营许可行政许可《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燃气企业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到省、州、市(地区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略)住建窗口
4燃气经营者(略)政燃气设施审批行政许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略)
5租赁补贴行政给付《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略)
6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略)
7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略)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略)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略)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略)
9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略)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略)
1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略)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略)
11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略)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略)
12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的核查行政检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略)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加强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的核查。(略)
13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略)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三十(略)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略)
14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二十(略)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略)
15《燃气经营许可证》年审行政检查《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燃气企业由颁证机关每3年进行一次资质审查;燃气供应站(点)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由颁证机关按照年度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或者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略)
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其他类《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印发)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略)
1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其他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略)
18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其他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略)
19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略)
20商品房交付备案其他类《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依法取得建设、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水、电、道路、绿(略)政公用基础设施具备国家规定的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产管理局
2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其他类《中华人民共和(略)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略)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产管理局
22业主委员会备案其他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略)、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房产管理局
23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审核其他类《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略)(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略)
24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其他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产管理局
2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其他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略)
2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其他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13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略)
2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略)
2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略)
29物业(略)域划分其他类《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略)
30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备案其他类《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建设单位:(略)
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行政征收《贵州(略)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在本省、市、县、建(略)内新建、扩建各种房屋建筑的单位:(略)
32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行政许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订)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略)
33历史文(略)、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行政许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订)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略)、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历史文(略)、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历史文(略)、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略)、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略)住建窗口
34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行政许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订)第三十五条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略)、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略)住建窗口
35在村庄、集镇(略)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略)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略)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略)住建窗口
36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中华人民共和(略)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略)、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产管理局
37节能样板检查施工单位:(略)
38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督查检查(燃气企业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检查)行政检查《城镇燃气管理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略)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略)
39用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情况的检查行政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略)
40商品房现售的管理监督行政检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略)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略)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略)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略)、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略)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房产管理局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