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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财政局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紫阳县分站入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8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等规定,现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常态化征集对象
(一)常态化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1)对应的货物和服务类供应商。
(二)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三)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为陕西省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三、征集文件获取:(略)
(略)址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一)(略)(略).cn/)“重要通知”栏。
(二)(略)(略)(https://(略).cn/)“(略)-公示公告”栏。
四、申请入驻流程
(一)文件响应。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或《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3)的要求。
(二)电子资料递交
入住供应商进入常态化征集,提交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受理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如遇休息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根据《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或《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3)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与附件4一同发送至(略)@qq.com(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PDF文件,并生成目录。电子文件标题命名为:单位:(略)
(三)资料审核。
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略)
(四)信息公示。
评审通过后,(略)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五)线下资料递交。
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入驻申请资料加盖公章以胶装方式:(略)
(六)产品上架。
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采取手工录入方式:(略)
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经销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按(略)财政局审核后的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略)
五、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当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做好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同时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上架商品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六、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附件1.《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征集品类目录》
附件2.《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3.《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4.《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申请入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申请表》
(略)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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