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等449户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
(略)
你(单位:
(略)
如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
(略)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领取地址:
(略)
国家税务总
(略)税务局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2024年5月17日
附件:附件:国家税务总
(略)公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集中公告名单(2月).xlsx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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