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绿色消费、智能消费为导向,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等商品,
(略)范围内发放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助力提升家庭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政策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发放补贴企业(一)征集对象在
(略)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的实体和电子商务企业。(二)申报条件1.自营类企业,在京注册且年主营业务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规模的家居建材零售企业、超市、家电零售企业、百货及电子商务企业均可申报。平台类企业,
(略)类企业及电子商务企业均可申报。2.申报企业应销售绿色智能家电家居商品(见附件1),与政府按照2:3的比例共同承担购新补贴资金。3.
(略)络。4.
(略)发放和核销以旧换新补贴,具备与数字人民币支付工具对接能力。5.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及“送新拖旧”一站式服务能力。6.参与企业需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发放换旧补贴,对以指定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
(略)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7.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8.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
(略)
二、参与叠加优惠金融机构(一)征集对象有意愿对购买26类商品的消费者在支付环节叠加优惠的金融机构。申报企业需
(略)场化原则,与参与发放补贴企业开展合作,共同让利消费者。(二)支持方式:
(略)
三、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请于2024年5月21日
(略);电话:
(略)),电子版发送至
(略)@
(略).cn,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二)部门
(略)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议组,综合评议确定参与企业,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鼓励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参与要求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支持参与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纳
(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近三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市商务局及相关单位:
(略)
政策解读:《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鼓励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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