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招揽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在
(略)消费,开展各类活动,
(略)拟于2024年二季度开展促进教培、会议会展团队消费活动。公告如下:
一、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招揽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在
(略)已纳统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消费。对招揽团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该团队二季度在住宿和餐饮企业累积消费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主体二季度此项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二)需由招揽团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
(三)招揽的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需在
(略)已纳统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消费。
二、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三)招揽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举办的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合同、团队人数明细、活动内容;活动时间、介绍、特点,活动参与情况,活动总经费明细及使用情况、活动现场照片等内容)。
(四)提供在
(略)已纳统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消费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等发票、流水及结账清单)。
三、申请及审核流程
202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为方便企业申请,提高发放效率,补贴申请通过线下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申请材料提示准备相关材料;
(二)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经办人本单位:
(略)
(三)以上资料请送至
(略),收件人:邓小姐,电话:
(略)2);
(四)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流程;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五)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分批次在
(略)(略)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核实;
(六)公示无异议后,区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直接拨付至申请人对公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由招揽团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直接申请。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区商务局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
(二)递交资料前,
(略)信息的准确性,
(略)等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及时拨款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初审通过后,复审中如申请资料无原则性问题但需要补充申请资料的,请于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补充齐全,并快递至我局指定地址:
(略)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2024年二季度促进教培、会议会展团队消费资助类申请书
2.
(略)已纳统住宿、餐饮企业名单
(略)(略)商务局
2024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
(略)2024年二季度促进教培、会议会展团队消费资助类申请书.doc
附件2.
(略)已纳统住宿、餐饮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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