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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840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以(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
采购需求:(略)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现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代理机构:(略)
2、CA(略)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用CA(略)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教学详见((略)(略).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3、(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略)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略)(略)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略)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略)公告信息,及时获取:(略)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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