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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盈馨佳苑11号楼-2层206公开转让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鄂尔(略)-2层206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30.00套内建筑面积(㎡)以实际情况为主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际情况为主使用期限以实际情况为主
权利性质以实际情况为主房产类型仓储
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数-2
房屋户型以实际情况为主房屋朝向以实际情况为主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毛坯
抵押情况否配备电梯以实际情况为主
欠费情况无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实际情况为主
其他情况房屋无产权登记,无发票,成交后联系转让方进行交割房屋相关手续办理。
意向投资人查询权属证明、决议等相关材料可联系银行方进行查询
转让底价(元)6840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2、转让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转让方已就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及征询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并确保在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依据2024年第14次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9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略)
特别告知
1、本次转让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进行过实地勘验,接受房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最终受让交接时不得以房屋状况、材质与勘验时不符等理由提出退款等,最终成交价不因上述情形而改变。
2、该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参与竞买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状况、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3、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略)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4、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略)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如有承租人参与受让,需在公告期内线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如在公告截止日前未线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作放弃。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略)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交接过户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2、如因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产权,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略)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略)的观点和立场。(略)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略)指定账户。3、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4、若信息公告((略)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云庭联系电话:(略)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略)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略)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略)的;(4)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资产交接的;(5)故意提供虚假、(略)损失的;(6)通过获取:(略)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自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至11时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下载实物、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查看原文实物、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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