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BZ0124A2036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21.12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12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
(略):BZ0124A2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1,2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略)数据服务项目,最高总限价:211,2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总限价
(人民币元)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略)数据服务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11,200.00
3.采购人:
(略)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1.2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
(略)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
(略)
5.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
(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说明:获取:
(略)
注:
1)采购代理机构:
(略)
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
(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略)(
(略)1908号)获取:
(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十、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发布后五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602
FF000E;()DD000E;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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