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湾滨
(略)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集装箱采购)招标公告
为解决
(略)环湾滨
(略)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搬迁村庄的临时安置问题,我镇政府决定以公告的方式: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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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0.85万元/个(含税)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5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
3.7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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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 至2023年05月16日,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报价函等材料至排浦镇政府党政办报名(以上证件材料需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略)站、排浦镇政务公开栏发布。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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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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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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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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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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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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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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