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威发改发〔2024〕110号
(略)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资监管主管部门,
(略)及文登、荣成、
(略),各有关项目单位:
(略)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管理,提升国有资金使用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内控制度
(一)强化预算管理。参照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将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纳入国有企业预算管理,并按照项目投资规划期或预算年度及时发布招标计划,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二)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议事决策机制,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等应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范围。有关决策情况填写《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决策情况表》(附件1),
(略)作为招标档案一并保存。
(三)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工作机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落实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体系。
二、落实主体责任
(四)坚持“应招尽招”。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条件的,
(略)进行招标,不得肢解分包、化整为零,或者以招商引资、战略合作、集体决策等理由规避招标。
(略)招标。
(五)规范招标文件。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采取委托招标的,选择代理机构:
(略)
(六)规范招标人:
(略)
(七)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并对异常情形依法进行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开评分情况、向投标人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评标报告审查应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三、强化社会责任
(八)切实加强合同履约。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人:
(略)
(九)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要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威发改发〔2023〕108号)要求,落实差异化保证金制度。鼓励根据项目违约风险程度,自主推行潜在投标人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制度。
(十)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要求的政府投资工程,应当通过整体预留、标段预留、联合体预留、合同分包预留等多种方式:
(略)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一)建立三方协同机制。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单位:
(略)
(十二)建立信息比对机制。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
(略)招标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清单等“三张清单”信息比对机制,加强项目立项(备案)、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3个环节的常态化关联核查,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情形。
(十三)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文件抽查和标后评估的力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招标文件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标后评估,招标文件抽查率达50%以上,项目标后评估率达10%以上。
(十四)建立不良信息反馈机制。
(略)及时将国有企业履行招标人:
(略)
(十五)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将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作为巡察、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招标专项检查或审计,及时纠正问题。
附件:1.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标决策情况表.doc
2.招标人:
(略)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财政局
(略)建设局
(略)交通运输局
(略)水务局
威海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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