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50
(略)、G5011
(略)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项目二标段(
(略)段)新建临时拌合站及制梁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2411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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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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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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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略)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检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四周设置截流沟和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作农肥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骨料卸料和贮存废气通过厂房封闭、输送带密闭、水喷淋装置处理,水泥筒仓和矿粉筒仓自带仓顶除尘器,钢筋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沥青搅拌、加热、成品沥青卸料、储罐呼吸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间接水冷却+两级活性炭处理;沥青骨料烘干采用柴油燃烧器,产生的燃烧废气与骨料筛分、
(略)自带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排放。
3、声环境:强化噪声管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减振和设置减速带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后落实综合回用或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属危险废物的,经分类规范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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