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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结
(略)实际,现就2024年度升放气球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气球,是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升放气球单位:
(略)
三、升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每次升放活动前,
(略)气象局准予升放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升放。
四、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取消升放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更改升放时间、地点:
(略)
五、依法查处升放气球活动违法行为。升放气球单位:
(略)
承诺备案和行政许可办理窗口:
(略)(经济建设综合窗口),咨询电话:
(略)5。
欢迎社会各界和
(略)民对升放气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略)6。
特此公告。
海南省
(略)气象局
2024年5月9日
海南省
(略)气象局关于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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