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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4-2025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重庆铁塔(略)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为重庆铁塔(略)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略)(略)。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买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回收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1.1(略):CITCC-CQTTJJ(略)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重庆铁塔(略)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
1.3回收地点:(略)
1.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本次标的物在出售人指定的站址,标的物清单仅供申请人报名时参考。标的物以基站站点的实物为准,出售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申请人参考,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申请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对自己参与本项目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标包划分及规模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2项目规模:预估(略)年需处置铁锂电池规模为14850组。
(略)
预估处置数量(组)
预估处置数量(Wh)
万州
3968
(略)
涪陵
2284
(略)
南岸
2070
(略)
合川
2051
(略)
奉节
1344
(略)
永川
1178
(略)
渝中
1024
(略)
黔江
477
(略)
两江
454
(略)
合计
14850
(略)
上述预估处置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成交后承诺交付的数量。(略)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略)的电池均按照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比如10只51.2V、100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10*51.2V*100AH=51200Wh;(略)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略))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代理机构:(略)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略)
3.2企业资质:回收商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注:提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略)址和公示截图。
3.3电池回收交接能力:电池交(略)县进行交接,回收商须承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略)(略)县均设立回收仓库/指定回收点/指定物流转运点,由出售方人员将电池送至回收商库房指定回收仓库/指定回收点/指定物流转运点,完成电池交接。设立的回收仓库/指定回收点/指定物流转运点需具备满足出售人要求报废锂电池存放库房,用于日常电池归集存放。应保证库房存储空间不得影响出售人正常的入库需求。
注:提供盖公章的电池回收交接承诺函。
3.4安全责任承诺: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指定仓库回收或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运输等、贮存过程中的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等)。
注:须提供盖公章的安全责任承诺函。
3.5转移经验:申请人应至少具备1个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报废锂电池回收案例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2)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盖章的有效证明文件】,订单或结算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3.6运输资质:申请人须满足下列两条要求之一:
1.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
注:须提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
2.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锂电池的运输
注:须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若第三方资质到期且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的,及时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略)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8转包分包: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审查相关承诺。
3.9控股管理关系: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略)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略)
注:须提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3.10不得存在的情形: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略)(略)】列入【全国/(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重庆适用)或重庆铁塔相关服务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者有过严重违约行为的。
3.12应答情况:资格预审文件中“★”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申请将被否决。
3.13其它要求:申请人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无效应答或否决的情况存在。
4.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重庆铁塔(略)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竞价。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出售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略)(https://(略))(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略)
5.2.(略)(https://(略))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略)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略)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略)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略)
(略)获取:(略)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略)缴纳/支付】。
5.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文件款发票类型默认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申请人获取:(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09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略)(https://(略))提交,请选择“供应商”(略)(https://(略)),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略)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略)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略)
(1)当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略)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略)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略)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申请人,(略)首页“忘记密码”按钮,(略)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略)完成注册的申请人,(略)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略)进行电子的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为了避免影响正常资格预审申请,请申请人至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略)CA证书的申请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略)(https://(略)),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略)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略)(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代理机构:(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cn/)、(略)(https://(略))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略)
出售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张艺)】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ngyi3.(略)@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略)


代理机构:(略)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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