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略)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
(略)停车费用。未缴纳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缴纳费用。
现对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5日期间,驶
(略)(略)停车费的车辆(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通知。
(略)停车费,尽快通过“北京交通”APP等方式:
(略)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5
(略)停车费的车辆
(略)(略)交通局
2024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王鑫培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姜梦 |
电话:19314046552 |
微信:19314046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