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元江煤业(大德)洗选厂项目(煤炭贮存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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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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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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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煤炭贮存场占地面积29566m2,建筑面积21500m2(环评批复为12650m2,本次验收时,二期预留空地已一并建设),建设场地内全面硬化,全面封闭,建成后年转运成品煤90万吨。目前项目建设有原煤
(略)、
(略)、办公
(略),并预留后期洗选加工场所位置。年转运煤炭90万吨。
公示期间:自2024年5月10日起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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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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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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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贵州元江煤业(大德)洗选厂项目(配煤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验收意见】
(略)“贵州元江煤业(大德)洗选厂项目(煤炭贮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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