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
(略)锅炉及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维保服务意向的公告
(略)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有意向了解锅炉维保服务(2台4吨锅炉,1台6吨锅炉,若干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配合年检费用,服务期三年)事项,
(略)按附件中的“项目推荐须知”到总务处递交推荐资料:
意向人资格要求:
1.意向人过去三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2.意向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意向人必须遵守我院相关规章制度。
注:
(略)于2024年5月15日到东海大街950号勘察现场,并于5月18号前递交资料,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一旦所公示的项目进入招标程序,
(略)联系。
(略)
总务处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项目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项目,
(略)前来总务处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总务处(
(略)4)联系。
(1)提供维保方案,维保内容,并密封报价;
(2)
(略)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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