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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4-05-10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发布时间: 2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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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中标单位 合肥兴水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安徽海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WH10GC2024SL2545
中标金额 4646.0833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10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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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收起

王少鹏 13335533610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编号

WH10GC2024SL2545(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40189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标段编号

WH10GC2024SL254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8 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少鹏  1871553562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b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马季  133355336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509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兴水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23105610.76

项目负责人

刘忠贵

证书编号:皖234181900130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证

工期(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施工1标,合同金额:46460833.00元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合同名称:宿松县凉亭河高岭下段防洪工程,合同金额:23431184.18元;
2.合同名称:黟县青弋江清溪河璇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合同金额:17855555.58元。
技术负责人业绩:(丁周)无为县西河上段 (永安河口至榆树拐)堤防加固工程(第二批)施工 2 标。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海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23037809.53

项目负责人

陈菲

证书编号:皖234181896413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证

工期(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2020年怀远县唐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2550.302400万元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合同名称:2023年贵池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标段(墩上街道),合同金额:2191.17万元;
2、合同名称:繁昌区 2022 年荻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合同金额:18108857.73 元
技术负责人业绩:(于建敏)繁昌区 2022 年荻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巢湖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23073800.51

项目负责人

孙公权

证书编号:皖234070804252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证

工期(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肥东县青龙河治理工程施工标,合同金额:34137535.37元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合同名称:肥东县青龙河治理工程施工标,合同金额:34137535.37元
2、合同名称: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肥东县十八联圩2及三小圩堤防加固及崩岸治理施工2标,合同金额:3575.111584万元。
技术负责人业绩:(刘宝)岳西县冶溪河冶溪镇段二期防洪工程施工。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安徽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评标基准价:21774080.8元
抽取的系数 K=0.3,方法一。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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