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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略):KFCG-GK-(略)4-1
采购人:(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略)
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略)
2.(略)标的名称:(略)
1(略)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清扫服务(略)三一大道以南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辅道、(略)隔离护栏、京式机非(自行车)护栏、不绣钢圆柱护栏、波形护栏、人行消能防撞护栏、T160、300、870水泥梁及绿化隔离梁、百川人行护栏、PU警示柱、防撞柱(含反光柱、横道柱)、防撞桶等全面清洗。项(略).35
合计金额小写:(略).35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壹仟壹佰贰拾玖元叁角伍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分项名称:(略)
服务内容
单位:(略)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年
1
京式中隔离护栏
(略)三一大道以南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辅道、(略)隔离护栏、京式机非(自行车)护栏、不绣钢圆柱护栏、波形护栏、人行消能防撞护栏、T160、300、870水泥梁及绿化隔离梁、百川人行护栏、PU警示柱、防撞柱(含反光柱、横道柱)、防撞桶等全面清洗。

25683
0.11元/米/次
(略).45
2
京式机非(自行车)护栏

1479
0.08元/米/次
43186.80
3
不锈钢圆柱护栏

0
0.12元/米/次
0.00
4
波形护栏

7900
0.10元/米/次
288350.00
5
人行消能防撞护栏

0
0.12元/米/次
0.00
6
T160、300、870水泥梁及绿化隔离梁

6756
0.07元/米/次
172615.80
7
PU警示柱、防撞柱子(含反光柱、横道柱)

247
0.10元/根/次
9015.50
8
百川人行护栏

7257
0.11元/套/次
291368.55
9
防撞桶

135
0.11元/个/次
5420.25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壹仟壹佰贰拾玖元叁角伍分
(略).35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略)三一大道以南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辅道、(略)隔离护栏、京式机非(自行车)护栏、不绣钢圆柱护栏、波形护栏、人行消能防撞护栏、T160、300、870水泥梁及绿化隔离梁、百川人行护栏、PU警示柱、防撞柱(含反光柱、横道柱)、防撞桶等全面清洗。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履行期为第一年。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长沙湘江世纪城支行((略):(略)0818)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略)
(略)乙方清洗后的交通设施目测无污渍、擦拭无积垢,秩序整齐划一。
(略)乙方按《(略)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项目考核办法》进行清洗保洁。
(略)乙方按长城管委【2023】32号文件《关于加(略)有关环卫专项车辆规范作业管理的通知》规定时间对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清洗保洁,原则上每天清洗一次,如遇交叉污染需对交通隔离设施进行补洗。
(略)乙方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日常内务管理人员、1名车队长、8名驾驶员、6名随车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乙方根据交通隔离设施新增需求响应甲方要求增加相应清洗人员。
(略)乙方配备的车辆和设备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实行人工加机械洗抹的作业方式:(略)
(略)乙方作业期间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身着统一的反光背心,必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作业车辆必须印有统一标识,并装有警示灯。
(略)乙方在清洗保洁中必须遵守安全作业有关规定,项目维护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自身或其他任何一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略)乙方配备车辆不得从事本服务项目外的工作。
(略)乙方配备的所有车辆应同时服从甲方进行合理(用途仅限(略)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维护清洗)调配和使用。
5.2.(略)监管,(略)的对接需求,费用由乙方自理。
(略)技术服务要求
(略)甲方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督查考核,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
(略)乙方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略)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略)辖区内项目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略)
(略)乙方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配备根据招投标文件配备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存在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将要求乙方书面说明原因,因此为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略)(略)(略)的对接需求,按采购人:(略)
(略)新增交通隔离设施无条件列入乙方的工作服务内容,乙方根据交通隔离设施护栏新增需求增加相应作业车辆。
(略)乙方相关车辆、设备等应满足交通隔离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略)乙方须加强维护作业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雨、雪冰冻天气等),温度低于3℃(含3℃)桥梁、迎风口禁止清洗维护作业。低于1℃(含1℃)时,全面禁止作业,雨雪停止气温回升后须将所有护栏进行补充全面清洗(因天气原因不出车作业不纳入考核)。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略)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甲方自行组织,采用分期验收的方式:(略)
(略)验收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详见附件《(略)道路交通设施清洁维护项目考核细则》);
(略)验收标准:
(1)每月的考核结果是否达到要求,且每扣1分按100元进行扣款;
(2)乙方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配备根据招投标文件配备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支付金额根据考核得分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按季度进行支付;
(4)乙方连续三个月扣分达到40分及以上,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至甲方;
(5)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设施维护和保洁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
(略)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裁决。
(略)验收过程中若甲方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争议问题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略)采购人:(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督查考核,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
6.2乙方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3乙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略)
6.(略)(略)(略)的对接需求,按采购人:(略)
6.5乙方加强维护作业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若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自身或其他任何一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6甲方有权利享受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应的服务,且同时需履行合同按时付款的义务;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关服务,未按要求进行或未达标应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验收结果有权提出异议。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11.2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乙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本合同约定进行转包、经甲方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等情形,甲方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解除合同,并可以不支付相应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邵凤清法定代表人:龙毅
委托代理人:敖沙委托代理人:徐亮
电话:(略)8电话:(略)0
传真:(略)1传真:
附件列表:附件1: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项目考核办法.docx附件2:交通隔离设施日常清洁维护考核细则.docx附件3:交通隔离护栏清洗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方案.docx
FF000E;()DD000E;EE000E;附件1: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项目考核办法.docx附件2:交通隔离设施日常清洁维护考核细则.docx附件3:交通隔离护栏清洗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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