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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5-09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略):JH(略)757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略):001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2,664,000(元)
评审总得分:83.4(分)
(略):002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1,049,736(元)
评审总得分:81.69(分)
(略):003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2,450,000(元)
评审总得分:77.8(分)
(略):004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2,575,000(元)
评审总得分:68.6(分)
(略):005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342,400(元)
评审总得分:73.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1.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1.1赤潮灾害监测: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7个海域开展赤潮灾害预警监测,(略)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略)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任务。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中标供应商开展生态灾害监测过程中,应留存监测影像资料,图片及视频必须包含监测时间、(略)域、区域坐标。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按月出具CMA监测报告。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必须对比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成果,进行趋势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建议。提交成果要求4.1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略)赤潮灾害监测:(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2)赤潮监测月报。(3)赤潮监测年度报告。(略)绿潮灾害监测(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2)绿潮灾害监测月报。(3)绿潮灾害监测年度报告。(略)水母灾害监测:(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2)水母灾害监测月报。(3)水母灾害监测年度报告。(略)褐潮灾害监测:(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2)褐潮监测月报。(3)褐潮监测年度报告。4.2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1)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2)应急监测简报。
服务时间:2024年11月底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根据采购人:(略)
(略):002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在我省近海海域布设74个基础站位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监测任务在每年8月份实施。在现有趋势性监测工作基础上,根据近海生态分(略)结果,针对各(略)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特征,优化站位布局,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率,探索(略)域生态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报告以及数据集和统计分析产品
服务要求: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略))》《海洋调查规范(GB/T(略))》的相关规定执行;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近海趋势性调查中标供应商开展监测过程中,应留存监测影像资料,图片及视频必须包含监测时间、(略)域、区域坐标;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出具CMA监测报告;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必须对比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成果,进行趋势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建议。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时间节点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略))、《海洋监测规范》(GB(略))、《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17378.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12763.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12763.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略):003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开展辽宁海域入海河口、泥质海岸、砂质海岸、海湾、(略)预警监测。
服务要求:1、(略)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河流输水输沙能力、滨海湿地、鱼类产卵育幼场所和洄游通道、水体环境等主要生态因素,上游水坝建设、陆源排污、捕捞养殖等人类活动,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2、(略)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岸线海岸特征、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种群结构、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海岸带开发利用、围海养殖等人类活动,岸线侵蚀、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3、(略)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岸线海岸特征、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种群结构、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海岸带开发利用、围海养殖等人类活动,岸线侵蚀、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4、(略)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鸟类栖息地、水体环境、渔业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海岸带开发利用、陆源排污、捕捞养殖等人类活动,互花米草入侵、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5、(略)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大型藻类沿海分布格局、海藻场面积、藻场群落结构等主要生态因素,陆源污染、海水养殖、海岸工程等人类活动,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时间节点须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略))、《海洋监测规范》(GB(略))、《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17378.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12763.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12763.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遥感监测按照《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执行。遥感监测数据采用最新的GF-1、GF-2、GF-6等卫星遥感数据。
(略):004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一)(略)预警监测。监测指标:重点选取盐沼植被密度和盖度、植被分布面积、生物群落结构稳定性以及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互花米草入侵、入海河流径流量减少、海平面上升生态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二)(略)预警监测。监测指标:重点选取海草床分布面积、底栖生物群落结构、水体环境等主要生态因素,渔业捕捞、海水养殖、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互花米草入侵、台风风暴潮灾害、大型藻类竞争、沙滩底质变化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三)碳汇监测。监测指标:开展辽宁省盐沼、海草床生态现状遥感监测,掌握盐沼植被、海草床分布范围和面积。选取盐沼及海草床(略)域开展植被群落、植被碳库、沉积物碳库和碳埋藏速率监测,结合遥感监测结果,定量评估辽宁省蓝碳资源碳储量及固碳能力。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任务。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中标供应商开展生态灾害监测过程中,应留存监测影像资料,图片及视频必须包含监测时间、(略)域、区域坐标。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按月出具CMA监测报告。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必须对比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成果,进行趋势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建议。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时间节点须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略))、《海洋监测规范》(GB(略))、《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17378.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12763.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12763.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遥感监测按照《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执行。遥感监测数据采用最新的GF-1、GF-2、GF-6等卫星遥感数据。
(略):005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对2024辽宁省海洋预警监测项目进行质量抽检,采取定向和随机相结合方式:(略)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任务。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出具CMA监测报告。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对比送样单位:(略)
服务时间:2024年11月底完成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略))、《海洋监测规范》(GB(略))、《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17378.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12763.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12763.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001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略)的,按(略)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480.00(元)
(略):002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略)的,按(略)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858.00(元)
(略):003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略)的,按(略)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940.00(元)
(略):004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略)的,按(略)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840.00(元)
(略):005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略)的,按(略)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转8510、85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TXJ-(略)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略)更正稿.doc
点击查看内容TXJ-(略)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略)更正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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