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建设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
(略)
(略)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略):6500平方米,新增教室40口,新增学位2000个;
(略)6500平方米,可满足1200名学生住宿;均为5层框架结构,另建室外硬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
(略)合同估算价:约6418.73万元;
(略)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90日历天;
(略)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等资料要求的其他设计配合工作)、物资(含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含装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事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略)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
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略)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3)在其他单位:
(略)
(略)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略)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
(略)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略)投标单位:
(略)
如是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
(略)
注:(1)
(略)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
(略)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
(略)(监督电话:
(略)4、
(略)1)。
(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的规定;
(略)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
(略)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标文件获取:
(略)
4.2招标文件获取:
(略)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9时30分。
5.2
(略)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
(略)”
(略)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cn/jszb/)、
(略)(
(略).gov.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
(略)0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
(略)
10.2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11.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略)0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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