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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略):BB2024SQCGC0781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113.7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13.7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承担(略)(略)政府食堂供餐保障工作,为区政府全体工作人员提供全年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早餐、午餐就餐保障。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略)
服务要求:成交单位:(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红梅(组长)、李乃勤、顾爱生(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1.2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略)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略)(略)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略)(略)在线向(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略)
②采购人:(略)
③被质疑人名称:(略)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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