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EP-SZCG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金额: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安徽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为全体工作人员约300人提供工作日早、中、晚餐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并承担采购人:
(略)
服务要求:承担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发餐、分餐送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全部食堂管理事项。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
(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咏梅(组长)、姚晓云、万红英、沈刚、王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
(略)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略)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略)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略)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资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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