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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5-08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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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 2024-05-08 00:00:00 项目编号 HTZB2024-511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5-2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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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孟宪文 0431-84336156

张丽 0431-87933788

正文内容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4-51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

2.2招标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4614日,计划竣工:2024823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505132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588时30分至2024513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529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孟宪文

联系电话:0431-843361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人:张丽

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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