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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区白河巷144号1-2-5-1

所属地区:四川 - 德阳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四川 - 德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1-2-5-1
标的名称:(略)
项目编码DSCQ20247B3A(略)-2出租底价714元/月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本次拟出租标的共18处,(略)(略),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本次拟出租标的均为闲置状态。本次租赁标的成交后均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现状请现场查看标的确认,查看标的及标的咨询联系人:(略)
(三)租赁房屋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其租赁用途所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略))造成影响。
(四)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略)
标的简介房屋现状:闲置资产招租明细表租赁递增方式:(略)
(略)资产名称:(略)
16白河巷144号1-2-5-(略)(略)年/租赁标的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120秒50元及5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二、出租方简况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417978Q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
(略)(略)
住所/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然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略)级国资委监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62340W9J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略)
(略)2022年第6次总经理:(略)
批准日期(略)
(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出租底价714元/月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价款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限1-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本次招租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自行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负责交易保证金的结算。若意向承租人成功中标该交易标的,该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确认缴纳首期租金后由交易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政府规划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租赁标的;且须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随时收回标的,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需承诺,装修时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略)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3、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略)
4、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5、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等。
6、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略)
7、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经营的同时,须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8、承租方应承诺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9、承租方应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略)
(二)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出租标的共18处,(略)(略),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本次拟出租标的均为闲置状态。租赁标的成交后均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现状请现场查看标的确认,查看标的及标的咨询联系人:(略)
(三)租赁用途:住宅、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规划。
(四)本次拟出租标的部分通水、电、气,具体相关情况,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五)本次拟出租标的成交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六)特别提示:
(略)无偿划转或授权出租方委托管理资产,因各种原因资产无产权证明,特别提示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向出租方核实租赁标的的权证办理情况,以免成交后给各承租方后续的经营或办证等情况造成影响。同时出租方承诺,若该租赁标的成交后,将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或经营事宜,具体办证等情况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七)风险提示
租赁期内,承租方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对房屋起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因此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或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需自行维修、维护。
(八)出租期限及租金上涨
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各标的不一致,为1-3年不等,具体租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租金无递增,租金为含税价格。
(九)租金的支付
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房屋全年租金以及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金额以资产招租明细表公布的为准。
二、其他事宜:
(一)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完全年租金后,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
(二)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租以标的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四)各承租人应根据各自的租赁用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该租赁物是否能够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因不能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详见各《房屋租赁(样本)合同》。
(六)免租期:本次招租租赁标的部分有免租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在租赁使用标的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八)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3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略)(略)(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待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全年租金后由交易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略)
明细表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样本)振兴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样本)杰阳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管理协议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合同签署过程信息确认书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五、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七、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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