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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0c241)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略):JH(略)387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评审总得分:8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一)现状分析应统计历年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充电设施建设规模,测算(略)公共停车位数量、电动汽车渗透率、充电设施利用率,(略)接入承载力评估。宜分析属地政府机构、产业联盟、协会团体等主体对电动汽车发展、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经济性支持等情况。宜调研(略)(略)、商(略)、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略)、旅(略)等重点场景的车桩(站)资源匹配情况。结合国家政策,总结(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存在的问题。(二)需求预测1.电动汽车发展预测。可参考属地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标、经济水平,通过汽车保有量、电动汽车渗透率等指标,预测私家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货车、公务车等各类电动汽车的发展规模。2.充电设施规模预测。根据(略)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充电同时率、充电半径等指标预测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充电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地理布局、充电需求两大因素,对于采用不同方法得到的充电设施预测规模,宜取较大值。(三)规划目标制定针对充电设施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应分层级、分场景确定充电设施发展策略,合理制定规划目标。市县级规划应侧重于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分布策略。结合当地“两区”、“三中心”、(略)、公路沿线、乡村等场景布局,提出合理的服务半径、车位占比、交直流占比等目标内容,同时应制定总目标、逐年发展目标,鼓励建设具有引领性的创新项目。(四)布局选址方案制定根据规划目标,宜按照(略)域等维度,对交通流、电网负荷密度进行测算,形成充电负荷热力图,辅助计(略)域内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应充分利用停车场资源,按照“点、线、面”三个层次,在满足车辆可达性的前提下,明确各类充电设施布局选址方案,形成规划布局图及建设时序表。规划布局选址宜在“两区”“三中心”等“点”上加强,通(略)进行“线”上连通,按照服务半径进行“面”上覆盖。规划布局选址中涉及独立占地的站点项目,宜有明确的用地指标来源。
服务要求:一、成果要求规划成果以规划报告为主,包含布局分布图和相关附件。报告内容应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充电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规划目标、布局规划方案、重点任务等。布局分布图一般为现状年、规划年充电设施布局分布、服务范围覆盖图。二、其他技术要求:(一)规划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二)规划内容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应内容齐全,满足项目的要求;(三)供应商应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实事求是,按期提供质量合格的规划成果文件。三、成果文件:(一)法定成果文件:纸质文件报告30份;(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提交最终成果,40个日历日内通过政府常务会或规委会审议并取得规划批复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公示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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