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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CR22016地块项目施工总承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略)CR22016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总面积16227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及商服用地。总建筑面积约36819.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715.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104.35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1094.00平方米,容积率1.30。小区由12幢4+1(略)(略):1#-3#、5#-12#)、2幢11+1(略)(略):15#-16#)(略)、建筑面积等概况为暂定,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略)合同估算价:约(略).07元。
(略)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略)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招标补遗、标前答疑、招标期间发放的全部相关文件)、招标范围内全部图纸以及合同等文件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亦包括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详细范围如下:
(1)(略)出具的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标前答疑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支护工程、降水工程、主体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外幕墙及门窗工程、栏杆百叶工程、消防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钢结构及雨棚搭设、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智能化、太阳能采购及安装、电梯采购及安装(含轿厢装饰)、室内装修工程、红线内外景观工程含(略)、亮化工程、新风、(略)等(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
(2)承包人须按图纸、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等,不论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是指:(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略)),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略)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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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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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王先生
联系人:(略)
徐幸
电话
(略)
电话
(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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