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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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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省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和本省重大战略需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奖励”要求,现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略)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略)
(一)单位:(略)
提名单位:(略)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略)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65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8年1月1日后出生)。
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要求
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略)
2.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各提名单位:(略)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提名单位:(略)
4.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略)
自然科学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前瞻性、理论性,重点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大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
技术发明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原创性、实用性,重点提名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略)等有重大技术发明,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科学技术进步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创新性、效益性,重点提名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四)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2021年7月12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于2021年7月12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略)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6.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7.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
8.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9.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须间隔1年方可提名。
10.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
11.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1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不得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13.提名项目完成单位:(略)
14.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5.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2021年7月12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五)公示要求
项目所有完成单位:(略)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略),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略)络提名。
3.2023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四、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提名人选(项目)数量、提名人选(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提名人选(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提名单位:(略)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二)报送要求
1.经专家提名的人选(项目):提名书由责任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2.经学校推荐的人选(项目):材料报学校科技处成果科,统一报送。
五、时间要求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略)开放时间:2024年5月6日18:00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2:00
(二)(略)络提名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17:00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0日17:00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部411
六、其他事项
1.(略)进行注册,(略)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附件4;
2.2023年度已提名且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此次不再提名;
3.2023年度已受理项目不再补充内容和材料;
4.本通知所称“上两年度”是指2021年、2022年。
七、注意事项
因本次报奖需完成5个工作日公示,请拟申报团队于5月12日之前与科研部沟通,以便及时完成公示。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通知:https://(略).cn/kjt/gstz/2024/5/6/dc7452d1e60a49f9981c081264e3c7ee.shtml。
科研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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