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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产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入围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劳务分包单位:(略)
1.招标条件:(略)劳务分包单位:(略)
(略):HLZB-(略)
招标内容:(略)劳务分包单位:(略)
招标范围:(略)2024年、2025年度的劳务分包工作。
项目建设地点:(略)
项目总投资:以实际项目的投资为准。
服务期限:以具体项目合同规定时限执行,满足招标人:(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略)”网站((略).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略)”网站((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略)
②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②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3.2本项目特别要求
(略)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不分类别和等级)或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略)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略)场准入等情形。
3.4单位:(略)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1)现场获取:(略)
(2)网上获取:(略)
4.4售价(元):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5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红河分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
5.2现场递交文件地址:(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略)
7.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7.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若有)(略)(略))、(略)(略))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略)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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