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
(略)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
(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略)(略)民政局服务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略)民政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社创+”
(略)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预算
(一)项目类别
服务类采购。
(二)项目预算
(略)(报价如超出此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略)“社创+”
(略)(以下简称“社创+”)
(略)的重要功
(略),
(略)。
(略)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采购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社创+”的运营,服务产业类社会组织、服
(略)。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365日历日。
四、项目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3名专职人员的工作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专员2名。项目团队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质,项目专员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质;项目团队中至少有2人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社创+”运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使用凭证的档案管理,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采购单位:
(略)
3.采购单位:
(略)
4.中标供应商应当定期通过简报、会议等形式向采购单位:
(略)
5.中标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执行本项目计划书和有关服务方案等,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投标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不存在《深圳经
(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
(略)
(一)项目服务方案;
(二)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三)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实施制度、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分析及调研方案等)
(四)项目经费报价表(各事项均需列明单价和数量);
(五)投标单位:
(略)
(六)投标单位:
(略)
(七)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3)
(八)投标回执表(详见附件4)。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一)投标文件接收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8:0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递交方式:
(略)
(三)递交地址:
(略)
(四)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开标地点:
(略)
九、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2。
十、公告期限
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十一、采购单位:
(略)
(一)采购单位:
(略)
(二)地址:
(略)
(三)联系人:
(略)
(四)联系方式:
(略)
(略)(略)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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