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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略)民政局实际工作需要,现(略)民政局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略)
一、项目名称:(略)
(略)(略)民政局法律服务项目。
二、询价单位:(略)
(略)(略)民政局。
三、项目概况
向一家符合资质的服务单位:(略)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略)民政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略)
1.(略)民政局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2.(略)民政局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3.(略)民政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4.草拟、修改、审查(略)民政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5.(略)民政局要求,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洽谈,就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6.(略)民政局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政调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7.协(略)民政局处理化解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其它非诉讼纠纷,并提供法律意见。
8.协(略)民政局组织法律咨询专家顾问团对重大事项进行研讨,提供法律意见。
9.(略)民政局要求,(略)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略)民政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10.(略)民政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略)民政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11.(略)民政局委托,代为签署、接收、提交法律文书。
12.(略)民政局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3.协(略)民政局审查其他重大经济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14.(略)民政局要求,协(略)民政局处理法治南沙建设相关、政务服务相关等事宜,协助处(略)民政局与其他部门日常交接中涉及法律的事务。
15.(略)民政局要求,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项目服务事宜。
2.按要求及时响应采购方与项目服务相关的需求。
(三)项目人员要求
1.安排全日制法学本科(或以上)的工作人员驻场处理必要的法律行政事务(驻场地点:(略)
2.组建专业的律师团队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团队人员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五、项目期限
2024年6月-2025年6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160,000元/年(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驻场人员工资、税费、补贴、加班费和交通费等所有费用。
七、参与报价单位:(略)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执业许可证、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证书的正本和副本扫描件。
(二)报价单位:(略)
(三)报价单位:(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定标方式:(略)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报价单位:(略)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方案体现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中标,若分数最高者退出项目,则由分数排行第二的单位:(略)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略)
(四)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略)(略)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五)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及不符合本询价公告其他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请于2024年5月12日下午18时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项目名称:(略)
参与报价的单位:(略)
(三)递交方式:(略)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略)(略)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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