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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南部地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标段一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5-05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南部地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南部地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3】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长宁镇康家村、黄家寨镇寺尔庄村、东峡镇广惠寺

(2)招标范围:长宁镇康家村潜在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整体采用削坡减载+格构梁+截排水+坡面植草进行防治。黄家寨镇寺尔庄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整体采用挡土墙+截排水+削坡减载+坡面植草进行防治。东峡镇广惠寺潜在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整体采用重力式挡土墙进行防治。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560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南部地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3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建设内容:长宁镇康家村潜在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整体采用削坡减载+格构梁+截排水+坡面植草进行防治。黄家寨镇寺尔庄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整体采用挡土墙+截排水+削坡减载+坡面植草进行防治。东峡镇广惠寺潜在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整体采用重力式挡土墙进行防治。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560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06日00:00时至2024年05月10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6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73718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张燕

电 话:0971-2737183

电 话:0971-8014666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5月05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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